号: 003156406/202503-00034 信息分类: 减税降税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10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3-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减税降费回应】企业2024年第四季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享受加计扣除?

作者:祁门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3-10 11:04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祁门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解答:企业2024年第四季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