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713/202503-00001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3-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祁门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3-03 08:25 信息来源:祁门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中,第十一条涉及项目储备相关规定于下达2025年资金起应用。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