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412-00203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2-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卫生健康委员会:解读《祁门县支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八条(试行)》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06 09:35 信息来源: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2024年12月4日,县政府印发了《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祁门县支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八条(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八条》),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政策八条》并征求乡镇、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后,以县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考虑

1.我县中医药产业扶持政策原执行的是《祁门县扶持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祁政办【2019】29号)文件,仅对中药材种植的进行奖补,对生产加工、品牌建设等方面未有相关扶持政策。

2.《政策八条》的制定,有利于我县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广大中医药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有利于中医药品牌的发展壮大,有利于提高中医药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3.将进一步促进全县中医药产业资源整合、转型升级,推动全县中医药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创新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主要内容

《政策八条》对中医药经营主体从种植、加工、技改、品牌、科研、入规、贴息、展会等8方面进行了奖补。

四、执行时间

本政策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祁门县扶持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试行)》同时废止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祁门县卫生健康委;政策咨询电话:0559-4512263。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