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411-00031 信息分类: 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1-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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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8 16:59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1125日晚上,县长江成永在县委党校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周俊、李壮、詹栩、刘中华、杨哲、汪吉庆同志出席,康立勇、李林同志因公请假,刘东升方建平同志应邀列席,县纪委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及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负责同志列席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传达学习习近平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考察湖北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二、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并听取祁门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一要强化学习宣传。《文物保护法》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法律,也是维护文化安全、发展文化事业的重要法律。我县现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66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约800处,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十分重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统筹做好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常态化多形式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二要强化以案促改。以第四次文物普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县文物现状和保护需求情况。要强化监管和执法工作,落实好“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等保护措施,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文物保护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三要强化保护利用。严格落实文物安全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建强县乡两级文物保护机构、队伍。要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发挥优秀文化遗产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县博物馆项目建设,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三、会议听取了祁门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我县现有中国传统村落33个,省级传统村落20个,认定公布传统建筑232栋,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个,认定并公布历史建筑44处,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十分重要。会议强调,一要加强对上争资力度。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整合乡村振兴、村落保护等资金,集中财力支持传统村落保护、风貌提升。二要拓展保护对象名录范围。在前期建成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库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历史地段、工农业文化遗产、红色遗产等各类保护对象名录,实现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三要提升保护利用能力水平。健全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政策、规划协调对接。对历史文化保护重要节点、重点项目实行联合审查把关,落实保护巡查制度。四要落实保护控制管理要求。加快制定出台《祁门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祁门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和《祁门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同时加快编制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加快实施2024年传统建筑修缮和传统村落示范项目。五要加大宣传引导推介力度。不断丰富宣传模式,提升群众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识。积极对上申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典型示范案例,多渠道宣传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成效,提升我县历史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会议研究了《关于祁门县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会议研定,原则同意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制定的《关于祁门县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请周俊、李壮同志审定后印发实施,试行二年,从202511日起实行。

八、会议研究了《祁门县关于支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八条》。会议指出,中医药产业是我县四大主导产业之一,制定出台该政策,有利于我县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提高广大中医药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对发展壮大中医药品牌,提高中医药产业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将会进一步促进我县中医药产业资源整合、转型升级,推动全县中医药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创新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会议研定,原则同意县卫生健康委制定的《祁门县关于支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八条》,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审定后印发实施,试行三年,从202511日起实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