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
为全面掌握 2024 年全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效,6 月 11 日至 12 日,县政府办牵头,会同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组成督查组,对县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8 家重点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大多数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办理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高度重视,落实办理责任。在收到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后,大部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如县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均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提案进行研究和布置,并将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科室和承办人员,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县公安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县委编办、金字牌镇、箬坑乡及原医保局、乡村振兴局等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办理工作进度较快,均提前完成办理任务。
(二)加强沟通,提升办理质量。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
部分承办单位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们深入沟通交流,有效提升了办理质量。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办理建议提案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好评。又如县农业农村局在建议提案办理中坚持“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即在办理前通过上门或电话的方式与代表委员们进行沟通联系,了解代表委员们的真实意图和其想达到的预期目标;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将办理情况向代表委员反馈,征求他们意见建议;在办理答复后,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确保承诺事项真正落实到位,让代表委员真满意、群众真受益。
(三)解决问题,注重办理实效。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
各承办单位立足本职、谋求实效,切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如县公安局在办理《关于牯牛降大道与茶山路交会“T”型路口加装红绿灯的建议》时,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邀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到实地勘察后,结合实际在该处设置了交通信号灯,现已投入使用,该信号灯的设置有效解决了该路口的安全隐患问题,委员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又如县发展改革委在办理重点建议《关于消除南门坦电力铁塔安全隐患的建议》时,与县供电公司、祁山镇、祁门火车站、国盟公司等多家单位先后四次到现场勘查,制定拆除方案,并通过祁门火车站电务段向南京、上海电务段申请对施工地段沿线停电进行报备,于 5 月 10 日顺利拆除了该电力铁塔,消除了安全隐患,代表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各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少3数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主动性不高,办理工作进展不快,甚至少数单位至今协办意见仍未报送给主办单位;二是部分单位对县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重视不够。少数承办单位对县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未按要求报送办理工作方案,也未邀请领衔督办的县领导参与现场办理、与代表委员见面座谈等活动;三是个别单位对建议提案答复类别分类不准确,将一些属于 B 类建议提案定为 C 类建议提案。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快办理进度。根据《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祁政办明电﹝2024﹞5 号)文件要求,3 个月内全部完成办复工作,请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工作力度,务必于 6 月 20 日前全面完成办理任务。在做好纸质件答复的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同步将政协提案主、协办件答复内容及时上传县政协网站。
二是进一步加强跟踪落实。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的重心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使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对办复承诺事项,要持续跟踪落实,扎实开展办理“回头看”工作,切实深化办理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解决率。12 月中旬,县政府将再次邀请县人大代表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联合开展督查活动,对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对代表委员的承诺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做好总结报告。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书面答复, 并将所有主办件的答复意见、意见征询表按4时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代表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各一份。凡办理 5 件以上的承办单位,在办理任务结束后,对本单位办理的主要经验和做法、领导重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与代表和委员沟通联系情况、所提问题解决或采纳情况及典型案例等,认真梳理总结并于 6 月 20 日前书面报县政府督查室。
四是继续做好闭会建议的办理工作。今年闭会期间,各位代表每月将继续提出闭会建议。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闭会建议办理工作,将办理闭会建议作为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加大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强化办理措施,增强办理实效,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