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解读】县司法局:解读《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
一、起草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不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透明度成为了衡量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为了规范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公信力,祁门县司法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起草并印发了《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这一制度的出台,旨在通过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28日形成了《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3月5日至4月6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书面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7月11日经司法局党组集体讨论后形成《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送审稿)》。7月12日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
三、主要考虑
在起草《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决策:制度的设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2.科学决策:通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民主决策:加强公众参与,确保人民群众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公开透明:除涉密事项外,决策过程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责任追究:明确决策责任,对违反决策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四、主要内容
(一)关于结构体例。《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共21条。对事项范围、必经程序、公开时限等进行了规定。
(二)关于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是指作出的涉及全县商务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规划、重要文件制定、重大活动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决策事项:制定全县发展重大决策措施,编制发展中长期规划。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编制各类建设布局规划。开展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需要公布的其他行政、政务、改革重大事项。
(三)关于必经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经过下列程序:启动程序、调查研究程序、公布草案并听取意见程序、专家论证程序、听证程序。
(四)关于公开时限。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五、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祁门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4512908(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