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407-00153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7-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县司法局:解读《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规则》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14 11:32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背景下,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祁门县人民政府深刻认识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这一制度不仅能够提升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还能增强公众对行政决策的信任和支持

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28日形成了《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3月5日至4月6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书面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7月11日经司法局党组集体讨论后形成《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规则(送审稿)》。7月12日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

三、主要考虑

在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都有明确的记录,形成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可追溯性:通过记录决策的全过程,使决策的每个环节都可追溯,便于日后审计和评估。

3.效率与透明:提高行政决策的效率,同时增加决策的透明度,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4.实操性:规则内容需具备实际操作性,便于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执行。

四、主要内容

《祁门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规则》共12条。对适用范围、归档材料、工作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由决策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向本单位档案管理股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禁止任何个人据为己有或拒不归档。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明确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安全保管和利用工作,同时要严格审查归档文件材料质量,确保决策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涉及两个及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统一归档,联办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并在重大行政决策办结之日起30日内向主办单位移送原件并留存副本。

、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祁门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4512908(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