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410-00013 信息分类: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4-10-09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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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有什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作者: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0-09 09:56 信息来源: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答:农村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过渡期内(2021 年至 2025 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逐年按 90%、80%、70%、60%、50% 递减的比例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