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877386/202409-00070 信息分类: 食品药品回应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9-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食品药品回应】关于祁门县古茗奶茶赔偿问题的回应

作者:祁门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09:06 信息来源: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尊敬的来电人,您好! 

您反映的“9月21日21:30花费9.9元通过饿了么在祁门县中心南路梅园水果市场1幢104室古茗奶茶点椰果奶茶的外卖,喝奶茶时发觉口感不对,吐到纸上后发现喝到一个虫子,且其将虫子嚼碎”的问题,祁门县政府办高度重视,经转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处理,于9月23日上午到商家了解情况并于当日下午组织双方到祁山所进行现场调解,消费者本人和古茗店长参加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退款9.9元;2.商家给予消费者补偿500元整;3.消费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经营者提出其它赔偿或补偿请求。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已当场与您沟通并告知上述事项,您表示满意。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