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409-00146 信息分类: 政府工作部门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9-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作者:祁门县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4-09-20 11:33 信息来源:祁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阅读次数: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加挂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牌子。

一、机构职能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宣传、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 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 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全县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发掘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九)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统一规划全县运动项目的布局、训练和竞赛,研究、指导全县优秀运动员及体育后备人才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制定全县性的体育竞赛规划、制度和全县运动会竞赛规程;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工作。

(十)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相关领域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 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

(十二)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 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指导、管理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公共服务和文化艺术体育股(文联秘书股)遗产保护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三、联系方式

   址:祁门县文峰南路十字路口文化活动中心

邮政编码:245600

联系电话:0559-4512326

办公邮箱:qmxwltj@163.com

网站地址:

http://www.ahqime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621?type=4&catId=6719037&action=list

四、负责人

叶华芬(党组书记、局长)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