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和环评管理豁免的通知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安监环保局:
为发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作用,积极服务稳经济大局,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要求,对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和环评管理豁免清单的行业和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和环评管理豁免,请认真贯彻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对医药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业、汽车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37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见附件一),实施告知承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来即办,受理当日完成承诺制审批。
二、实施环评管理豁免
对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28类的建设项目(见附件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管理豁免,免于办理环评手续。
附件:1.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的行业及项目类别清单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清单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