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12-00109 信息分类: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12-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工作报告

作者:祁门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11:06 信息来源: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根据《黄山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黄市监函〔2023165号)文件精神,祁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评估复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依据

《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评估范围

祁门县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在202212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规范性文件,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

三、评估方式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清理和评估工作。

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实施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报县政府决定。

四、评估内容

评估清理主要按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1.政策措施执行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

2.政策措施各项规定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祁门县发展实际,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实现预期目的;

3.政策措施是否需要修改、是否继续执行或予以废止。

五、评估结果

经县联席办全面清理评估,祁门县202212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不含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条款,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

 

 

祁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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