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县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了定期集中评估,形成了《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559-4516232 邮箱:qmjjzfj@163.com
地址: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执法稽查两反局(祁门县阊林路5号)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祁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
2023年11月24日
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工作报告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根据《黄山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黄市监函〔2023〕165号)文件精神,祁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评估复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依据
《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评估范围
祁门县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规范性文件,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
三、评估方式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清理和评估工作。
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实施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报县政府决定。
四、评估内容
评估清理主要按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1.政策措施执行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
2.政策措施各项规定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祁门县发展实际,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实现预期目的;
3.政策措施是否需要修改、是否继续执行或予以废止。
五、评估结果
经县联席办全面清理评估,祁门县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不含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条款,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