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县政府系统共承办建议提案23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8件、政协提案114件。为切实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办理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办理责任,细化任务分解。承办任务5件以上(含5件)的单位,要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5件以下的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专办人员。
(二)做好协同配合。涉及2个以上办理单位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报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担起牵头责任,主动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研商,并负责综合汇总,必要时提请县政府研究协调。
二、规范办理程序
(一)严格办理时限。建议提案办理期限为3个月,办复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办理任务结束后,凡办理5件以上的承办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本单位主要经验和做法、领导重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与代表和委员沟通联系情况、所提问题解决或采纳情况及典型案例等),于6月2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
(二)坚持开门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开门办理,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与建议提案人直接见面率要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努力提高解决率。县直承办单位与乡镇建议提案人的见面,不得委托乡镇代理。
(三)加强办复类别审核。在答复建议提案人前,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答复件办复类别的把关。经承办单位专办人员审核后,建议、提案主办件办复类别要报送县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4526311)审核确认。
(四)呈请县领导审阅。在办复类别审核确认后,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呈请县政府领导审阅后,答复建议提案人。同时,分别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督查室。
(五)网上办理建议提案。县建议提案均将采取网上办理模式,承办单位分别登录县人大网站和县政协网站,按要求办理并答复提案人,同时并将答复内容及时上传(主、协办意见均要上传),具体网上操作流程分别详见附件9、附件10。
(六)深化办理公开。各承办单位要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回应人民呼声的重要渠道,要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查问效
(一)及时报送情况。各承办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名单(附件8)及领导组文件于3月27日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联系人:舒旭华;联系电话:4526311,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流群号:211714109)。并于4月、5月、6月20日前报送办理进展情况。
(二)加强后续跟踪。6月20日办理时间节点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继续按照答复意见的承诺,加强后续跟踪,对答复已经完成的事项,要确保办理落实到位;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事项,要按计划推进实施。并于10月底前,对办复类别A类件和由B类转为A类件情况及重点督办件的后续落实进展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要建好办理工作台账,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并适时通报。并分别于6月和12月中旬,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对建议提案办理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四)严格绩效考核。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纳入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各承办单位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解决率以及日常材料报送等情况进行评分,计入各单位当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值。
四、注意事项
1.各承办单位在领取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后,要认真进行核对,发现有错交或漏交的建议提案要在一个星期之内及时向县政府督查室反馈。
2.属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督办或领衔办理的重点建议或提案,在答复建议、提案提出人之前,承办单位要主动与督办或领衔办理的县领导联系,邀请他们共同参与答复。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