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403-00138 信息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3-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为了推动人口发展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和《黄山市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下面我就我县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的相关情况介绍一下。 性: 有效

祁门县促进人口发展新闻发布会

作者: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27 10:19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新闻发布厅 阅读次数:


发布人:党组成员、副主任  许亚军 


发布主题:祁门县促进人口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地点:祁门县税务局负一楼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1日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祁门县促进人口发展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感谢大家对我县人口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了推动人口发展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和《黄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下面我就我县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的相关情况介绍一下。

一、努力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

以宣传为先导,以“法治”为保障,大力营造良好生育氛围。一是坚决取消制约发展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最大程度保障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二是认真落实生育补贴政策。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市生育补贴实施办法》,按规定流程、严格申请审核程序,对同一对夫妻在2023年1月1日之后依法生育第二和第三个子女的,分别发放3000元和10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2023年1-12月,全县共发放生育补贴105.7万元,其中县财政发放97万元,用工单位发放8.7万元。2024年一季度生育补贴资金正在统计发放中。三是积极传播新型生育文化。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三孩政策、生殖健康服务、优生优育指导、安心托育服务等宣传活动。倡导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大力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不断提高了三孩政策和托育服务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全面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一是全面完成两项妇幼民生实事。继续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2023年共完成宫颈癌筛查3502人,完成任务数的100.06%,乳腺癌筛查3000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并对所有检查结果异常人员进行了随访,对高度病变和确诊病例指导接受规范治疗,有力保障了妇女健康。全面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行动。2023年三家助产机构总活产 533 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533 人,筛查率100%,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519人次,筛查率97.3%。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目标。二是有序推进重点妇幼健康项目。2023年全县婚前医学健康检查1228人,完成任务的107%,登记结婚对象婚检率9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45对,完成全年任务117%;孕妇建卡建册703人,妊娠风险筛查703人,参加产前筛查451例,产前筛查率84.93%,咨询随访率100%;3-6岁儿童涂氟7368人次,覆盖率75%;0-3岁儿童系统管理2657人,系统管理率 95.6 %,均超过考核指标要求。2023年度无孕产妇死亡及早期新生儿死亡。

三、积极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托育服务政策引导对所有备案通过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用水、用电等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2022年以来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400元/生·年标准发放生均补助共计9.2万元。二是着力做好托位建设工作。2023年,在经开区新建公办独立托育服务中心,设置8个托班160个普惠托位,进一步增加我县普惠托位数量。截至目前,我县共有6家托育服务机构,3家家庭托育点,普惠托位数达560个,千人口托位数3.84个。其中:金贝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荣获2023年度“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

四、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有效衔接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一是落实计生利益导向及奖特扶政策。2023年,奖励扶助对象4762人,特别扶助对象487人,奖励扶助扩面对象为3675人;发放奖励扶助资金465.276万元,特别扶助396.804万元,奖励扶助扩面资金132.3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43.303万元,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48.2万元。二是做好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帮扶。全面落实计生特扶家庭帮扶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和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制度。坚持做好传统节日慰问,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赠送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建立帮扶联系人制度,每户计生家庭均设立帮扶联系人,要求联系人定期走访慰问计生特扶对象,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在养老、生活、就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他们愉快地过好晚年生活。

下一步,我县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各项优化生育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进一步,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答媒体问:

一、目前我县实施生育补贴政策,请介绍下哪些人群可以享受生育补贴政策,及生育补贴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领取生育补贴的人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且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2)新生子女户籍首次登记地在祁门县;(3)新生子女出生时间在2023年1月1日零时起。生育补贴标准:生育二孩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生育三孩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0元。

 

二、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是取消计划生育了吗?如今如何办理生育登记?

答: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中央《决定》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夫妻生育孩子的,实行生育登记,按规定享受妇幼健康、优生优育等服务

生育登记人可持以下材料在夫妻一方(或本人)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或电子证照)、2寸免冠近照2张(电子版)等有效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受委托的代办人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2)双方均为非我省户籍的,除上述证件外需提供《安徽省居住证》或经查明已在安徽省申报居住登记;(3)属于《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或第三款再生育的夫妻应提供收养证或残疾证(或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残儿证明)等,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4)对于不在本省医疗机构生育的对象,还应当提交其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暂时无法获取相关信息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