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11-00055 信息分类: 会议开放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11-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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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22 16:46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11月16日晚上,县长江成永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程朝胜、詹栩、龚溪、胡文华、李壮、贺正春同志出席,丁成、康立勇同志因公请假,程伟民、方建平同志应邀列席,县纪委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及有关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同志列席。现纪要如下: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以及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学习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要加强分类管理,强化校园周边、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针对性防治措施,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大联合巡查力度,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效果,保障好公众健康。

会议听取了祁门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是有效预防、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会议指出,近年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增强业务素质,积极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关,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规则,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会议强调,县司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要求,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工作,以利于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更好的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的贯彻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