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密切联系,使政府的重要信息传递更加准确、系统、及时、有效,促进政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县政府决定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闻发布内容
新闻发布必须坚持客观真实的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为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提升我县形象。针对社会热点、难点、疑点等问题,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重点领域新闻发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平台作用,增强我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新闻发布程序
新闻发布会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举办日期的3个工作日之前将《新闻发布申报表》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应在新闻发布会举办日期的1个工作日前,将是否同意举办新闻发布会的审批意见书面通知申请单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拟定发布计划进行。因突发事件或需临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登记审批机关应及时办理。
(一)涉及全县综合性情况或者其他需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牵头发布单位填报《新闻发布申报表》,送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
(二)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由牵头发布单位填报申请表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由县政府公开办和县政府新闻办协商确定新闻发布会时间和内容,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
(三)涉及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按归口管理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由参与事件处置的县领导确定发布形式,按分工组织实施,在授权范围内按发布口径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要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先对其基本事实作客观、简要的发布,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随后根据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再做及时深入的后续发布。
三、新闻发布要求
(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全县范围内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县级新闻发布会一般由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主持。
(三)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举办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四)新闻发布会经批准后由县委宣传部安排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场布置、现场拍摄、后期发布等工作。对未经登记审批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单位不得派记者出席和采访报道。
(五)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六)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也不得自行组织或变相组织新闻发布会。县融媒体中心在制作好新闻发布会视频后由祁门县人民政府网、微祁门、祁门发布微信公众号、祁门发布微博第一时间发布,县委网信办鼓励自媒体积极转发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