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门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祁门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祁门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安徽省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56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3〕36号)等文件,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到2035年,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监测业务系统更加精密,气象预报预警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创新驱动,提高气象核心业务水平。
1.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网络体系。按照相关规划统一布局,统筹建设全县气象灾害观测网,形成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建立中小尺度强对流监测网,优化地面自动气象站布局,补齐城区、县内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阊江、新安江等防汛重点河段区域气象监测短板,提升暴雨、雷电等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的监测能力,为防灾减灾提供可靠支撑。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发展社会气象观测,推进行业观测数据的收集与应用。(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强化大数据应用、人工智能算法等新技术在气象预报中的应用,提升数值预报模式解释应用能力。逐步发展中尺度多模式集成预报业务,提高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精细化预报能力。发展精准强对流天气预警和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提升灾害性天气识别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逐步形成“五个1”的精准预报能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全县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3.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基于应急管理、交通安全、重大活动保障、应急救援等场景,应用跨行业、跨学科交叉融合技术,开展基于影响的气象专业服务。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进气象信息支撑能力建设。依托省级气象大数据平台,推进气象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持续迭代升级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增强适应多场景业务需求的先进算力。发展固移融合、高速泛在的气象通信网络。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财政局)
(二)坚持底线思维,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5.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完成祁门县防灾减灾救灾第一道防线气象保障工程建设任务。构建气象、应急、农水、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互动共享的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流域区域洪涝、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新一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
6.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应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技术,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和再传播制度,发展全媒体预警信息快速精准传播手段,推动“预警+行业”数据融合分析,完善预警信息传播效果评估能力及气象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机制,完善集约化预警服务业务体系。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7.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完善人工增雨标准化作业点和烟炉建设,提升人工增雨作业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开展新型作业装备应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物联网监管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制作、发布规范。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督促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坚持协调联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9.实施农业气象服务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及相关设备在农情监测中的应用示范。加强面向茶叶、中草药等特色农产品的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做好粮食生产全过程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深化病虫害防治、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强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10.实施“气象+行业”赋能行动。为天气高影响行业提供数字化气象服务产品,深度融入相关行业智能化决策平台和运营管理系统。完善综合交通气象监测网,提升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文旅、气象信息共享,推动旅游景区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建设。强化气象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气象旅游品牌创建。强化能源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积极发展金融、保险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供电公司)
(四)坚持人民至上,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服务供给。
11.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社会媒体的互动合作机制,推动将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有机植入主要媒体、主流资讯、生活服务平台,提高城乡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和便捷性。增强农村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补齐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短板,加密城市气象观测站点,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海绵城市等重大城市规划与建设项目。开展城市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服务,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城市数据大脑,推进“智慧气象”服务城市交通、防洪排涝、供电、供水,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完善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保障。
13.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开展太阳能等资源精细化详查,建设集约高效太阳能等气象服务平台,为光伏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全链条气象服务。充分挖掘宜居、宜游、宜养气候资源价值,建立全县气候资源“一张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14.落实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实施生态气象保障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等气象服务。加强面向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的气象服务。打造气候生态品牌,推动气候宜居城市、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气候康养地等示范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六)坚持人才引领,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15.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气象重点人才计划,在气象预报、气象服务、气象监测、气象信息技术等专业领域及农业气象、生态气象、流域气象等交叉学科领域,培养造就一批优秀气象青年人才,加快形成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属地人才支持和引才奖补政策。优化岗位设置,夯实基层气象人才基础。对在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向省、市推荐表彰。(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调整祁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气象工作统筹规划,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各乡镇要加大对气象工作支持力度,积极组织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开放合作。深化气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水、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在灾害防御、专业服务、工程建设方面的合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申报县级以上气象领域科学研究和科研项目建设。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地方事权范围内各项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机制,支持县域气象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
祁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安徽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领导小组更名的通知》要求,现将“祁门县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祁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更名为“祁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文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郑理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勇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何志强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成员、兽医站站长
胡南琦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邓达开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汪雅群 县财政局副局长
倪永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程爱晖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奇珍 县民政局副局长
鲁志英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周 俊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志良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余术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丁士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戴复兴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方文华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汪爱华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成员
陈 勇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曾桂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何令星 县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祁门县全面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何令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