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方昇
发布主题:祁门县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发布单位: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地点:祁门县税务局负一楼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4年1月4日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向各位多年来对祁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心和支持的媒体朋友表示感谢,根据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安排,下面,由我对祁门县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中央层面突出生态问题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县应推进整改的中央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5个,其中“长期坚持类”问题2个,整改时限为2023年底完成整改的问题2个;余下1个为共性问题,应于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截至目前,应于2023年底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均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验收、待销号,“长期坚持类”的2个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长期坚持推进;剩余1个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
(二)省级层面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县应推进整改的省级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21个,其中“长期坚持类”问题13个、整改时限为2023年底完成整改的问题4个,2023年以后完成整改的问题4个。
截至目前,应于2023年底完成整改的4个问题及“长期坚持类”的5个问题,已验收销号8个、待销号1个;余下12个问题正在对照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要求推进整改。
(三)N类问题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市级层面交办我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尚未验收销号共16个,其中为“长期坚持类”问题3个,整改时限为2023年内完成整改问题9个、2024年内完成整改问题4个;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上报问题35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9个,整改时限为2023年内完成整改问题6个。
截至目前,应于2023年内和2024年内完成整改13个问题,已验收销号8个、待开展验收销号5个,余下3个“长期坚持类”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省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3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
二、工作保障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祁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调度、跟踪督办整改工作落实。各单位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整改、抓督办,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靠前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加强督办,强化系统推进。完善整改推进、验收销号全过程工作制度,坚持周调度,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实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全年全过程开展整改攻坚,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警示,确保问题按时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县直有关部门深入一线,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整改标准,严格验收销号,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
(三)对照清单抓落实,对照重点抓整治。对照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1+1+N”问题整改“四项清单”,通过开展实地督查和定期调度通报等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举一反三,聚焦群众反映热点、焦点环境问题等,常态化滚动式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啄木鸟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推动全县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谢谢大家!
答媒体问:
一、针对我县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一是高位推动抓整改。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坚持“一线工作法”,亲自安排整改工作,协助解决难点问题,每月开展明察暗访,高位推动问题整改提质增效。
二是统筹推进抓整改。坚持月调度、旬通报、年考核,采取提示、警示、督办、督查等综合手段,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统筹推进我县“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的6个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举一反三抓整改。按照省委、省政府“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按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围绕生态环境、林业、住建、农业农村等12个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力度。截至11月底县乡(镇)两级共自查问题123个,完成整改117个(其中验收销号100个)、按时序整改6个,有效推动同质性、衍生性、关联性问题一体发现、一体整改、一体见效。
四是强化制度抓整改。按照《黄山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建立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验收、销号全流程制度体系,形成主动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工作闭环,进一步规范整改、严格整改、彻底整改,推动取得更大成效。
二、针对我县“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下一步将如何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答: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对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我县将及时制定问题整改“四项清单”,确保每个问题都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水和固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积极推进个问题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强化实地督查。对各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逐项核实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严厉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效果“回潮”。
四是注重“举一反三”。围绕重点工作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认真查找解决水、气、土、自然保护地管理、固废污染防治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注重从点上问题查找线上、面上的问题,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切实消除问题存量、减少增量,深入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
五是加大信息公开。采取媒体、网络等方式,通过县政府网站方式,公示已验收的问题完成整改情况,公布问题验收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认真梳理整改工作中的亮点成绩和经验做法,及时客观连续地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