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10-00098 信息分类: 价格行政处罚结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10-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祁门县爱家超市)

作者:祁门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0-24 16:14 信息来源: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祁门县爱家超市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吴志刚 祁市监处罚〔2023〕8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祁门县爱家超市有限公司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其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0.05元;
3.罚款人民币500元,罚没款合计500.05元上缴国库
0.050000 0.000005 2023-10-13 黄山市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 祁门县爱家超市有限公司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