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县对市人大徐美君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全力保障农民建房需求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和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农村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建立由分管农业农村和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县长共同主持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会商机制和月协商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协商会,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出台政策规定。先后制定出台《祁门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祁门县农村建房风貌管理暂行规定》《祁门县农村宅基地村级协管员制度》《祁门县农村宅基地违法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县直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的职能职责。三是落实人员配备。将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落实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2名在职干部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全县18个乡镇配备宅基地管理专职人员18人,111个行政村全部都配备了1名村级组织负责人兼任协管员。
二、联合审批,优化服务
一是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与县自然资源、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纳入年度规划,及时依法办理农转用手续,并免费提供5套户型设计图纸供农民选择。村组两级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后上报乡镇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认定农户申请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农转用的是否办理了转用审批)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农户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程序是否完备)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工作分工签署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审工作。二是优化服务。乡村设立农村宅基地审批服务窗口,提供宅基地申请受理、材料报批一站式服务,推行申报材料“内容一次性告知”、农民建房“一件事一次性办完”等服务模式。此外,还精简了原址拆旧建新的申请审批程序,在面积不变、层高不变的前提下,不再要求四邻签字、不再需要召开村组村民代表会议,破除审批堵点障碍,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间,让群众办事更方便。三是妥善解决难题。按照审批管理会商机制要求,每月25号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乡镇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中遇到的难题,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解决方案。对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涉及脱贫户、复员转退军人、军烈属、警烈属等特殊主体,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适度从宽、让利于民”的原则,实行一户一策,妥善处理。
三、加强监管,规范农村建房用地秩序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针对农村违法建房行为建设速度快、分布散、发现难等特点,全县已建立县有执法人员、乡镇有联络员、村有协管员三级巡查监管网络,全面实施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巡查监管。建立县级季度巡查、乡镇月巡查、村周巡查的巡查制度。开展常态化巡查,第一时间掌握违法用地建房线索和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坚决遏制非法占地建房现象。二是加强建房监管。各乡镇严格执行农村住房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在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建设过程中严格做到 “四到场”:“选址、审查到场”、“定点放样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责成整改。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祁门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9-4526311
2023年4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