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应急管理局:
我县对市人大程顺富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镇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1.为切实增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村民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社区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县安委办于2023年2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综合治理推进“一镇一委一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入推动成立一乡(镇)一站一委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构建广大基层防控火灾组织网络,切实提高乡镇防控火灾能力,稳定火灾形势,确保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完成消防力量建设。
2.针对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我县应急局前期已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选定安凌雷湖等40个村为第一批微型消防站项目建设村,按照申报、审核、公示等流程,目前已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3.结合农村的一些广场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加强对农民群众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全民防火救火技能,增强农民群众对农村消防安全设施的保护和管护责任。在村委会的集中宣传活动中,面对面向村民传授“防火经”,用通俗易懂、贴切实际、贴近生活的语言详细讲解了农村家庭火灾的诱发原因、特点、危害性,宣讲春夏防火注意事项,发生火灾后如何第一时间自救和正确拨打119报警电话,以及如何迅速处置初起火灾等内容。
4.加大村庄内自然河流截水坝、小坝塘的建设,将自然村河水合理截流,在不影响防洪的情况下为蓄水消防池发挥作用;对农村消防简易实用设备的投入和建后管护力度,保障已建设的消防设施能够发挥正常的作用。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祁门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9-4526311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