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祁门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方向明: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生鲜肉品档口灯管使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猪肉经营摊点进行巡查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市场销售猪肉产品是否持有“两证一报告”,严格督促猪肉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加工、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严把原料购进关。
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主体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销售环节监督抽检问题猪肉及其产品核查处置率100%。严厉查处市场销售病死肉、兽药残留超标肉、来源不明肉和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充分利用快检技术。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及各个市场监管所快检室快检功能,以快检引导安全消费,落实猪肉每日快速检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同时,以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影响的“瘦肉精”等兽药残留项目为重要指标,加大肉类及相关制品抽检力度,提升问题猪肉预警、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猪肉质量安全。
另外,经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了解,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生鲜肉品使用的灯光出台禁止性规定。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9-4527612
(公章)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