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编号:HSQM341024-20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祁门县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编号:HSQM341024-2023-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片区位置、面积、范围
本片区位于祁门县城东部,东至腾飞路、杭昌高铁,南至共建路、工业大道,西至环城路、绿缘大道、电子路,北至黄浮高速;涉及祁山镇黎明村、高明村,总面积68.6883公顷。其中农用地68.6969公顷,建设用地0.9327公顷,未利用地0.0587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56.9016公顷。
2.征地信息
片区涉及祁山镇黎明村面积13.2333公顷,需征收农用地11.9185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收。
涉及祁山镇高明村面积56.4550公顷,需征收农用地44.8840公顷,建设用地0.0741公顷,未利用地0.0250公顷。
3.结论
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符合《祁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