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祁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国务院及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皖政〔2022〕6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祁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含2023年度祁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法定程序。列入《2023年度祁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含行政规范性文件,下同),决策承办单位应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和解读等法定程序,内容应当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法定程序情况。
二、严格目录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对列入《2023年度祁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应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需按程序经县司法局初审后,报请县政府审核审定同意后补报立项(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期限自承办单位完整提交送审材料之日起计算),同时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报送工作,确保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按质完成。2023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或修订完成情况以及备案材料报送工作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
附件:1.《2023年度祁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2023年度制定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申报表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度祁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送审 时间 |
计划出台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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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 行政 规范 性文 件 |
制定《祁门县人民政府禁渔通告》 |
县农业农村 水利局 |
已送审 |
已出台 |
2 |
制定《祁门县县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
县发展改革委 |
已送审 |
2023年5月 |
|
3 |
制定《祁门县促进科技工业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县科技商务 经济信息化局 |
2023年6月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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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祁门县电子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 |
县科技商务 经济信息化局 |
2023年7月 |
2023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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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制定《祁门县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
县司法局 |
已送审 |
已出台 |
6 |
制定《祁门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 |
县妇联 |
已送审 |
已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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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定《祁门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
县妇联 |
已送审 |
已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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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定《祁门县智慧停车收费方案》 |
县发展改革委 |
已送审 |
已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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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制定《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
县财政局 |
已送审 |
已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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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制定《祁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已送审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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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祁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 |
县生态环境 分局 |
2023年6月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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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制定《祁门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 |
县生态环境 分局 |
2023年6月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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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二)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制定《祁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 |
县生态环境 分局 |
2023年6月 |
2023年6月 |
14 |
制定《祁门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
县乡村振兴局 |
2023年8月 |
202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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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祁门县第二水厂建设工程 |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
2023年8月 |
202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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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10月 |
2023年10月 |
附件2:
2023年度制定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项目申报表
单位(盖章): 报项时间:
拟文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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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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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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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送审时间 计划出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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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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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必要性、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上位法、决策程序等,可另附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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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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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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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主要领导 审定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