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04-00071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4-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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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祁门县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方案》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28 16:33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决策部署,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3〕2号)和《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满意消费长三角 放心消费在祁门”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祁政办秘〔2021〕49号)文件精神,4月27日,制定《祁门县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方案》。

制定意义: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既是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也是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内容。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助于提高广大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助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2017年12月,我县由消保委印发《祁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先行在商超、餐饮业、景区、公用企业、金融业等领域,组织开展质量提升、安全提升、维权提升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21年12月,县政府印发了《“满意消费长三角 放心消费在祁门”创建行动方案》,积极融入“满意消费长三角”建设,以“满意消费长三角 放心消费在祁门”为主题,在“十四五”期间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提升行动。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内容,推进创建活动“点、线、面”同步发力, 在“食、住、行、游、购”等要素中共同打造放心满意消费环境。

2023年4月,经县政府同意,我县争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为贯彻县政府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决策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了起草了《祁门县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方案》。2023年5月,祁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祁门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祁门”行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由过去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增加了放心消费示范民宿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协会(商会)创建和放心消费示范乡村创建等四类。通过创建,引导社会各界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二、工作目标

一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全域覆盖。二是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明显提高。三是消费品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四是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全程畅通。五是执法监管保障有效落实。

三、主要任务

要任务共二十项从不同领域分解创建任务和具体措,例如开展网络购物、通信行业、快递行业、旅游、物业服务、教育培训、医疗及医药产业消费创建等活动;大力推进食品(农产品)放心消费创建;推动与消费相关的放心工厂创建、放心林产品、农资品牌创建活动;全面深化餐饮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巩固深化粮油生产、与销售环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文化体育娱乐行业、交通领域、机动车维修行业、普通消费品、公用企业、行业协会、金融领域等领域放心消费示范乡村创建活动。

四、创新举措

一是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二是按照中办国办《办法》设定的发布通知、动员组织、推进创建、评估验收、组织公示、认定公布和总结推广等七个步骤开展创建活动。三是增加放心消费示范民宿、示范行业协会(商会)、示范乡村的创建,四是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和质量工作考核。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放心消费”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各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落实。

2.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县放心消费满意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加强创建政策指导和培育引导工作,推动各参与单位提高创建质量。

3.建立激励支持机制。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创建活动宣传、示范单位表彰、放心消费“扫一扫”、消费教育基地建设等所需经费给予保障。

4.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动员媒体、企业、社会团体共同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工作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的知晓度。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张克朋;咨询电话:4516315,手机:18955966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