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4MB1F55162L/202305-00003 信息分类: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5-25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5-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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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25 15:36 信息来源:祁门县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1)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2)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310元,个人缴费40元;
     3)过渡期内,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70元;
     4)过渡期内,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定额资助175元,个人缴纳175元。(标记为监测人口)

特别提醒: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