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03-00064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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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祁门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2 16:42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为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县城总体规划、祁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制定全县2023年国有土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 ,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深入推进转型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统筹进程,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促进祁门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 ,特制定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意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  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  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供应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 才能进一步提高城市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二、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编制依据

《祁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祁门县县城总体规划》、 《祁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祁门县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祁门县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高质量建设新阶段“世界红茶之都,美丽康养祁门”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三)基本原则

1、严格控制供应规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鼓励加大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始终把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作为工作的根本,科学编制供应计划,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实行差别化的产业用地政策,坚决遏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住宅用地要按近三年平均完成交易量以及对应住宅建筑面积,测算下一年度供应计划总量的参考。已供应未竣工住宅用地面积超过近三年平均交易量5倍的应当从严压缩计划规模直至暂停供地。我县前三年共供应住宅用地14宗面积330亩,年平均成交量110亩。2023年度拟供应住宅用地5宗134.93亩,其中安置房项目用地28亩,商品房开发用地106.93亩,供应总量与前三年基本持平。

2、优化供应布局结构,严格土地供应方式。紧密结合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控制总量,加快调整结构,着力挖潜改造,减少住宅供应总量,加大工业用地供应占比,有效保障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主导作用,对经营性用地实行公开出让交易。拟出让土地859.52亩,其中工业占比50.65%、商服占比22.42%、住宅占比15.70%、其他用途占比11.23%。

供应计划总量1950亩,按用途划计:工业仓储用地435.31亩、商服用地192.69亩、住宅用地134.93亩(含保障房和安置房等28亩)、交通用地907.42亩(含公路用地665.58亩、城镇道路用地205.74亩、交通场站用地36.1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79.65亩(含环卫用地49.99亩、科研用地96.59亩、医卫用地47亩、教育用地14.82亩、体育用地19.13亩、文化用地51.33亩,其他公用设施用地0.79亩)。

根据《黄山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全域低效土地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规定,工业用地占年度出让总量不低于30%。拟出让工业用地435.31亩占总出让总量859.52占比为50.65%,计划供应总量和占比均为历年新高。

三、征求意见和起草过程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文件规定,供地计划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最迟于计划年度的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我县供地计划编制工作于2023年1月启动,多次征求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新城区开发建设中心、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和县教育局等部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意见,制定了具体供应计划清单。2023年2月,在用地项目清单基础上,综合考虑批而未供、闲置和全域低效土地治理,以及规范住宅用地供应等因素,拟定了年度供地计划供应总量。

四、保障措施

(一)抓住重点、优先安排。鼓励对社会民生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投资,优先安排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德上高速祁门至皖赣界段用地约2132.62亩,因属重点工程项目可实行先行用地手续,故未列入计划表格,已在计划公布文本中予以特别说明,将根据项目用地报批、征地和建设进度要求等实际情况,及时办理供地手续。

(二)定期分析、动态调整。各部门对各自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供应的相关指标要做到及时完善,从而全面落实土地供应计划。未列入用地供应计划,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招商引资项目,可经县政府研究后及时保障用地。

(三)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充分发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作,推进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妥善解决好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五、解读人和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祁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世宾;政策咨询电话:451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