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职业人群之十:其余职业类

其余职业病种
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易患其余职业行业
井下工人、刮研作业人员、冶金厂工人、建筑工人、纺织业工人、采矿工人、消防队员等。
其余职业预防
1、金属烟热
冶炼、铸造作业应尽量采用密闭化生产、加强通风以防止金属烟尘和有害气体选出,并回收加以利用。在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焊接、切割时,应加强通风,操作者应戴送风面罩或防尘面罩,并缩短工作时间。
2、职业性哮喘
1)定期的检查身体。定期的身体检查永远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保护措施。特别是当出现了咽部和喉部的不适这些哮喘的前兆的时候,就要特别注意了,当感到气短胸闷的时候,一定要到医院进行检查和诊断,做到及时发现和治疗。
2)对工作环境的控制。在工作的时候,尽量降低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可以进行自动化操作的尽量不要人工,这样子也可以减少与有害物质的接触。同时在工作的时候要注意穿戴好保护的设施,也可以减少人体表面与有害物质的接触。
3)远离有害的环境。如果自己本身就是有着哮喘病史的人,那么更要远离那些有着致喘物的环境了。这样可以避免引发哮喘的再次发生。
4)适当的参加锻炼。锻炼是增强体魄的一种最好的方法,增强体质的同时提高身体对疾病的抵抗能力。锻炼应该做到循序渐进,还可以增加肺活量,但是不能太过于剧烈,避免自发的引起哮喘的现象。
5)休息的时候最好采取舒适度的姿势,避免太多的活动。同时休息的环境中应该保持空气的清新,最好是不要放鲜花,因为鲜花里面的 花粉也是可以引起哮喘的发作的。要注意天气的变化,同时注意饮食的调理,多吃点水果和蔬菜。
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凡在有害环境工作,经常吸入某些有机粉尘的作业者,均需进行就业前后每年一次的体格检查。详细询问和记录职业史及病史。体格检查应包括详细的内科、耳鼻喉科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有条件的单位,根据需要可作肺通气功能、弥散功能和血清沉淀抗体检查。
4、棉尘病
粉尘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佩戴防尘口罩是控制粉尘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要高度重视防尘口罩的使用管理。防尘口罩的选用要注意3点 :第一是口罩要能有效阻止粉尘进入呼吸道。一个有效的防尘口罩必须是能防止微细粉尘,尤其是对 5 μm 以下的呼粉尘进入呼吸道,也就是必须是国家认证的“防尘口罩” 。一般的纱布口罩是没有防尘作用的。第二是适合性,就是口罩要和脸型相适应,最大限度保证空气不会从口罩和面部的缝隙不经过口罩的过滤进入呼吸道,要按使用说明正确佩戴。第三是佩戴舒适,重量要轻,佩戴卫生,保养方便。
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避免长期关节摩擦及关节感染。
1)注意卫生:加强劳动保护,养成劳作后用温水洗手的习惯。
2)注意休息:休息是解决任何关节疼痛的首要方法,所以应让关节得到很好的休息。
3)冰敷:如果关节摸起来很烫,可以使用冰敷的方法。以10分钟冰敷,10分钟休息的方式交替。只要关节仍是热的,就不要用热敷。
4)冰热交替:假如急性肿痛减弱,且热已消除,就可以冰热敷交替的方法来治疗,即冰敷10分钟后热敷10分钟,如此反复地作。
5)摆动疼痛的手臂:如果疼痛的部位在手肘或肩膀,建议将手臂自由地摆动,以疏解疼痛。
企业对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
1
为职工提供健康保障
2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3
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应承担的责任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多部法律都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做出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尘肺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尘肺病防治责任。
(1)为职工提供健康保障:用人单位应采取必要的生产性粉尘治理措施、采用有效的除尘防护设施,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境,为职工提供个人防护用品。
(2)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管理,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和评价;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家规定组织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检查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3)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用。
(4)粉尘危害申报和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粉尘危害项目和粉尘危害检测、评价结果。
(5)履行职业危害告知和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并通过劳动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影响,不得隐瞒其危害。
(6)落实尘肺病患者待遇:职工在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进行治疗、疗养和定期检查。对已确诊的尘肺病病人,应当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
(7)保护特殊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接触粉尘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8)提供举证:职工申请做尘肺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提供尘肺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职工应尽的义务
职工在享有职业健康保护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职工应当“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这意味着在生产活动中,职工必须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章守纪,把遵守规章制度和落实操作规程贯穿于具体的作业活动之中。
(2)服从管理的义务。为了保持良好的生产劳动秩序,保障自身与他人的安全和健康,职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依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的安全卫生管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因为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具有特定的佩戴和使用的规则及方法,职工要努力掌握这些规则和方法。
(4)掌握劳动安全卫生知识与提高技术技能的义务。通过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掌握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和提高技术技能,既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也是职工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要求职工必须自觉地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不断适应生产活动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5)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并及时报告的义务。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这项义务要求职工不仅要具备对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大局意识。
职工维权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因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发生争议后,首先可以与本单位行政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也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的职业健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向各级工会组织反映。职工维权热线已在全国总工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地(市)总工会开通运行。职工向当地工会反映情况,可直接拨打本地区职工维权热线电话;拨打本地区以外的职工维权热线电话在号码前加拨所要地区的长途区号。
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职业健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