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02-00010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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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司法局解读:《祁门县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07 16:46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2023年2月6日,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祁门县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祁政办秘〔202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均对基层开展合法性审查提出要求。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二、起草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三、起草过程

2023年1月10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黄府法领办〔2022〕18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经过单位内部讨论修改后,形成《祁门县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月15日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并修改,形成《祁门县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1月18日报县政府审核通过后正式行文,于2023年2月6日正式印发。

四、出台目的

确保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

二是工作内容。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合法性审查机构、合法性审查方式、合法性审查内容以及合法性审查流程。

三是工作要求。要求建立由分管领导、经办人、法律顾问等专业人才组成的“2+X”合法性审查模式,并根据本单位前期梳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编制本单位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内容。

四是组织保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直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年度合法性审查卷宗评查,并将成立专项督察组进行重点督察。

六、解读人员:县司法局江虹  政策咨询电话:451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