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门县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祁门县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祁门县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推进祁门县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
(二)目标任务
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2023年5月底基本实现全县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
合法性审查事项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需要合法性审查的其他事项。
(二)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
1.县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及需要合法性审查的其他事项,由县政府法律顾问和县司法局共同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及需要合法性审查的其他事项,由制定、起草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本单位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人员、驻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等组成合法性审查力量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明确合法性审查方式
可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召开征求意见会以及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研究论证等方式,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意见。
(四)明确合法性审查内容
包括权限、程序、内容是否合法,适用依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等。
(五)明确合法性审查流程
1.县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及需要合法性审查的其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由起草单位或承办单位提起,在提起合法性审查之前,起草单位或承办单位应当对其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研究、论证,对应当合法性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经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查、集体研究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相关送审稿,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及需要合法性审查的其他事项由各单位合法性审查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承办股室应当向合法性审查人员提交拟审查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制定该文件的依据等送审材料,合法性审查人员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填写合法性审查意见登记表(见附件3),出具审查意见,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承办股室应对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根据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确因客观原因未完全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应当与合法性审查人员沟通,反馈理由和依据,并在提请党委(党组)决策时予以说明。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或制发文件。
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事项,各单位合法性审查人员还可以通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听证论证、专家咨询、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配强合法性审查力量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性,配齐配强本单位合法性审查人员力量,建立由分管领导、经办人、法律顾问等专业人才组成的“2+X”合法性审查模式。2023年2月14日前各单位要明确合法性审查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审查人员并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联系人:江虹,电话:4512908,QQ邮箱:175769316)备案,确保责任到岗、到人。(附件1)
(二)完善合法性审查清单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前期梳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编制本单位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备案。(附件2)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直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机制建设的领导,听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
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年度合法性审查卷宗评查,并将成立专项督察组进行重点督察。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酌情予以扣分。
(三)加强人才培养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重视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使用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法律专业学习培训,配齐配强合法性审查力量,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业务培训
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对各单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及时召开法律顾问组会议,研究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附件1:
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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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QQ号 |
分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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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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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
附件3:
合法性审查意见登记表
单位:(公章)
提交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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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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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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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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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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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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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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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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