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02-00072 信息分类: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2-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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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第一书记任职期间由哪个部门管理?

发布时间:2023-02-27 15:57 信息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网站 阅读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文件规定: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派出单位加强跟踪管理,每半年听取1次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