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01-00156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1-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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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卫生健康委员会:解读《关于认真落实2023年全县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12 11:08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确保全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健康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3年全市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黄政办传〔2022〕95号),制定了《关于认真落实2023年全县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祁门县人民政府结合省市要求,由县献血办起草了本《通知》,突出我县工作实际,前期通过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经领导审核后,于2023年1月10日下发实施。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主要内容

一是目标任务。确定了凡本县行政区域内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根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7.1项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均应履行献血义务。

二是组织实施。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无偿献血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同时计划每年对实施无偿献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黄山市公民无偿献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将各单位年度献血计划完成情况直接纳入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评选内容,并作为评选的前置条件。

三是工作要求。要求全县各类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并制定严格的临床用血审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

、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单位: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与科教股

联系人:钱艳茹,联系电话:451262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