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01-00180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1-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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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农业农村水利局:解读《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生猪生产及保障市场供给的通知》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18 16:53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是关乎群众生活、物价稳定和农民增收的大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猪产业发展,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生猪产能恢复,取得较好成效。但受全国生猪产能恢复较快、进口猪肉陆续投放市场、猪肉消费需求相对偏弱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以来,生猪价格持续快速下跌,生猪养殖场户陷入亏损,养殖场(户)发展生产积极性受挫。长期困扰生猪产业发展的产能大幅波动问题未根本破解,生猪稳产保供的基础仍不牢固。

二、决策依据。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发改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稳定生猪生产五条措施的通知》(皖农牧〔2022〕91号);

2.黄山市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稳定生猪生产具体措施的通知》(黄生猪发展组办〔2022〕4号)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促进我县生猪生产、稳定猪肉市场供应为目标,以保证能繁母猪存栏量、规模猪场数量为底线,进一步保护生猪产业和市场供给基础。通过稳产保供政策激励,推动规模生猪养殖企业产能提升,保障猪肉供应能力持续增强,促进我县生猪产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四、起草过程。

我单位认真解读部、省、市级文件,结合祁门县实际情况,充分征求乡镇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发改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稳定生猪生产五条措施的通知》(皖农牧〔2022〕91号)、《黄山市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稳定生猪生产具体措施的通知》(黄生猪发展组办〔2022〕4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12月着手《通知》起草工作,2023年1月18日形成《关于进一步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通知》报县政府审核,经县政府统一后发文。

五、工作目标。

巩固我县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确保生猪稳产保供,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县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400头,全年生猪出栏4万头以上。

六、主要任务。

(一)强化财政支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生猪养殖主体给予一定补助。

(二)加大信贷支持。对年末生猪存栏 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推行生猪抵押贷款试点。

(三)提高保险保障。全面落实能繁母猪和育肥猪的政策性保险,切实做到愿保尽保。

(四)加强储备调节。全县适时启动冻猪肉临时收储工作。加强政企协同,积极引导养殖、屠宰、加工等企业加大商业储备力度。

(五)推动绿色发展。坚持稳产保供与环境保护、种养结合与畜地平衡双并重,进一步优化生猪养殖区域布局。打造一批生猪绿色生产基地。深入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七、保障措施。

县直相关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加大力度、细化举措,全面推动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统筹做好本乡镇的生猪稳产保供各项工作。

八、创新举措。

一是简化项目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由各乡镇审核后,以乡镇为单位统一上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是严格项目验收。由各乡镇和县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联合审核资料,联合现场查验。

九、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认真宣传贯彻省、市、县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的文件精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资金使用,严格审核和验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

十、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如有对《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生猪生产及保障市场供给的通知》不理解之处,可咨询祁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朱洪顺,咨询电话:0559-450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