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01-00041 信息分类: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1-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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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祁门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09:07 信息来源: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切实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实施,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增量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现将今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祁门县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祁门县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4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各成员单位全面清理和废除针对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产业补贴等方面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纠正不当干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8月初,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和省、市局文件要求,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工作。重点围绕涉及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落实公平竞争双重审查机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凡上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文件均需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采取“起草部门自我审查+县市场监管局复审”的双重审查程序,确保增量文件应审尽审。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结合近期单位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考虑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所需年度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我县公平竞争审查提供专业评估服务。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4月,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来,各成员单位已累计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7件,清理0件,保留7件,废止0件,修订0件,适用例外规定0件。8月,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工作中,共审查我县现行有效政策措施 57 件,其中发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0 件、政府规章 0 件、规范性文件 0 件、其他政策措施 3 件(1件废止,2件修订);涉及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际情况共 0 起。今年以来,共审查上常务会议文件共28件,其中增量26件,存量2件。

(四)宣传培训情况

712日,参加市局组织召开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交叉检查工作会议。采取网上抽取查看文件的方式,线上收集池州市2020年以来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问题线索。通过这种以查代审的方式,交流审查经验,参会人员的审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821日至24日,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全省竞争执法暨打传规直培训,集中学习新修订《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参加公平竞争审查考试。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实施细则》,解读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五)各级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

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了专门的QQ联络群,负责统一通知和部署工作,收集相关工作材料。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强化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社会参与的审查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相关文件制度审查、统计报表及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重视程度不够,行动开展不到位

个别单位对县联席办部署的排查整治行动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未按照方案中的时间节点落实工作,导致相关政策措施的审查清理进展情况报送不及时或未报送。

(二)人员变动频繁,审查人员能力不足

个别单位在审查机构、岗位人员发生变动后,未重新确定并报送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且由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业性较强,新的审查人员由于缺乏审查经验,导致审查不严、流于形式,工作开展滞后。

(三)宣传培训不够,审查机制理解不到位

县联席办未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大部分工作停留在印发文件上,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导致个别单位在审查范围、对象及标准把握上不够准确,对自我审查机制理解不到位,缺乏审查主动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强化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督促落实内部自我审查机制,实现对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审尽审,并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同时,结合我县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适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加强新修订《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的学习,持续加强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建设。建议市联席办通过开展线下讲座、线上课堂或者印发指南的形式,为基层公平竞争审查人员提供易理解、可操作、针对型强的业务培训和审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