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212-00090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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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卫生健康委:解读《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21 11:48 信息来源:祁门县卫生健康委 阅读次数:

一、起草研判过程

(一)分级诊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0号),“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家庭医生制度”,落实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

(二)健康管理

2016年4月18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以治病为中心,转为以健康为中心),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对居民加强健康教育、指导签约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并通过提供电话即时联系帮助签约居民预约上级医院专家门诊、特殊检查、床位等服务。

二、起草背景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突破口,是推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守门人”作用,继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草了《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1.签约服务对象。2023年我县家庭医生签约对象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贫人口中的“应签尽签”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残疾人等。脱贫人口中的“应签尽签”对象为:(1)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类疾病,且在县内长期居住生活的脱贫人口;(2)持有慢性病证,且在县内长期居住生活的脱贫人口;(3)年满65岁及以上,且在县内长期居住生活的脱贫人口。

2.签约服务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具备资质的乡村医生为主体,县级医院专科医师共同参与。

3.签约内容。分为基础服务包和有偿服务包

4.签约方式。每位居民在签约周期内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并选定服务包,签约周期为1年。

5.保障措施。乡镇卫生院签约服务团队采取划片包村等方式,加强对签约服务的技术指导,为签约医生服务提供临床知识技能培训和检验检查等技术支持。县级医院应组织临床专家深入村卫生室帮助和指导签约医生实现有效履约。实行财政补助政策。脱贫人口中的“应签尽签”对象,每人每年100元的签约服务费由财政代缴;残疾人精准康复对象签约服务费由县残联承担;计生特扶对象签约由安徽省人口健康基金全额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每年新增的部分资金,按国家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文件规定,与签约医生服务挂钩。建立签约医生激励机制。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工作机制,补助经费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体现多劳多得。签约服务团队的签约服务劳务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用于签约服务工作奖励。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建立以有效签约率、履约率、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签约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四、实施原则

坚持“四个结合”,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入户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并依据协议约定,切实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五、签约实施步骤

本签约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负责宣传动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辖区居民签约履约工作。自签约之日至12月31日,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根据服务包内容采取预约签约服务对象或入户进行服务,完整填写签约服务台账并及时录入系统。

六、落实权责

1.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统一的签约手册、协议文本,督促指导乡镇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2.因签约居民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签约医疗机构和签约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遵医嘱而影响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签约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签约居民自负。

3.签约居民自行承担在接受履约服务途中发生的意外风险

4.对于未按签约服务协议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签约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

七、经费使用与管理

基础服务包由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医疗组成,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签约居民不承担费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补助经费。

有偿服务包由健康管理和个性化延伸服务项目组成。其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的签约费由财政承担,计生特扶对象签约费由人口健康基金承担,残疾人精准康复对象签约费由县残联承担,其他人群服务包实行按年收费,自愿缴纳,签约时一次性预缴。

八、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使县、乡、村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强化居民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控措施,不断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医生的信任度、依从性,增强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一的医疗服务向综合的健康管理转型,加快建立我县“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在2022年签约服务工作基础上,全县常住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20%以上,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50%以上,继续加强Ⅱ型糖尿病患者的一体化管理,提升Ⅱ型糖尿病患者签约服务覆盖面,Ⅱ型糖尿病一体化管理签约率达到25%以上。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是基层医疗服务模式的重大转变,要在祁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推进各项任务完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确保签约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2.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我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情况的监督;县财政局负责核定并及时拨付签约服务各项补偿资金;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负总责,负责提供辖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计生特扶对象、残疾人精准康复对象花名册,组织各类签约对象有序履约等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是签约服务履约的具体实施单位。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履约质量。县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每半年督查一次签约服务团队履约服务情况,结合有效签约率、履约率、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签约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兑现相关补助经费。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在醒目位置粘贴服务团队公示牌或宣传栏,标明团队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

十、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胡旭;政策咨询电话:0559-451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