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211-00098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1-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意见反馈】关于公开征求《祁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02 16:37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送审文件名称

《祁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牵头制订单位

祁门县财政局

意见征集时间

20229291029

征求意见与采纳情况

序号

征集单位(企业)

征求意见情况

采纳情况

1

发改委

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删除内容与第九条合并

同意采纳

2

发改委

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合并为两条分讲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同意采纳

3

发改委

 

第三十条修改“意向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的说法

未采纳,此项说法上级有明确规定

4

审计局

第二十七条删除“含1万元”的说法

同意采纳

5

审计局

第二十七条(三)款中加上“由财政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同意采纳

6

审计局

增加条款规范共建代建项目

未采纳,共建代建项目已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7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第二十七条四款公车处置按《黄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办法

同意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