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应急管理局:解读《祁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修订背景
《祁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祁政办秘〔2017〕71号) 于2017年11月9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因机构改革和职能隶转,县自然灾害救灾工作职能由县民政局隶转至县应急管理局,全县救灾工作指挥体系发生调整,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发生变化,原先预案已不适应当前救灾工作。且省市也对该预案进行了修订,根据省市要求及当前工作实际,需要对《祁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
二、修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黄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修定过程
为做好预案编制工作,我局成立了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预案编制工作,多次开展部门座谈和班子讨论会。2022年3月15日完成预案编制初稿及审核。随后通过公文平台征求意见、在政务公开网站征求意见。4月28日,再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局班子会议讨论再次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7月7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风险评估会,根据专家意见和风险评估组评估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并通过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律师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形成《预案》送审稿。2022年9月14日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四、修订总体思路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坚持上下衔接相互融合,与《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黄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下贯通、有机衔接;三是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四是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五、主要内容
新《预案》共分为8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县应对自然灾害减灾救灾委的构成,规范了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管理范畴、负责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明确了具有灾害监测职能的县减灾救灾委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县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和其他县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县减灾救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经分析、会商、研判、评估,视情采取的救助准备措施。
第四部分:信息管理。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第五部分:分级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条件、响应启动、响应措施、响应终止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明确了灾后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资金和物资保障、通信和科技保障、人力和装备保障、社会动员和宣传培训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保障要求。
第八部分:附则。明确了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六、政策解读咨询
如对《预案》政策不明晰之处,可咨询祁门县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咨询电话:0559-451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