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210-00082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0-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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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城管执法局解读:《祁门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7 15:17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为更好的宣传、贯彻《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推进祁门县养犬管理工作,县城管执法局起草了《祁门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一是养犬行为亟需规范,随着养犬成为人们丰富精神生活的一种方式,养犬群体不断扩大,犬只数量的不断增加,因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不文明养犬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二是回应社会诉求的需要,依法规范养犬行为,培育文明养犬理念,对于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促进养犬人与非养犬人和谐共处,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二、法律依据

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等制定。

三、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前期,县城管执法局起早了《祁门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邀请法律顾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依托政务公开网站,面向全社会开展意见征求工作,并于8月25日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针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通过合法性审查,9月14日经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3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祁门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共五项内容,分别为工作目标、重点工作、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一是通过开展《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二是公布养犬管理信息,落实养犬限制制度,确定限制养犬区:东至五里牌交管大队及火车站(不含龙门坦工业园区),南至原朝阳厂宿舍区(不含庙坞村、薛家坞),西至新城轩苑小区(不含凝秀村、汪家榨和榨坞里),北至阊源供水公司(不含油榨坞和苗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城市限养区养犬情况大排查,了解掌握犬只底数和免疫情况,对未登记的犬只要全部纳入登记管理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方案中职责分工一项,完善了管理体制,明确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承担的养犬管理工作职责,确立县城管执法局为养犬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实施步骤分为三步: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全面开展养犬排查登记,深入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五、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如有对《祁门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咨询祁门县城管执法局法规股程世雅,咨询电话:0559-451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