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209-0012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公民,企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9-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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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局长谢红霞解读】《祁门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26 11:50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谢红霞就《祁门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起草背景?

答:祁门县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经进入收官之年,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县政府、县国资委和县属国有企业之间管理权限关系,保证县属企业经营自主权,规范投融资、担保等事项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祁门县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办法》。

问:请您介绍《办法》的起草过程?

答: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提升年活动要求,祁门县财政局于今年5月份起草了《办法》(讨论稿),经征求局各相关股室意见后,6月8日以书面形式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县直各单位、各县属企业意见,在收集汇总意见后,对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修改。6月15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程朝胜主持召开专题征求意见会,相关单位在会上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后形成送审稿,8月6日经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5日以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问:请您介绍《办法》的制定依据?

答:《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黄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修订)》(黄政办〔2021〕8号)等文件精神。

问:请您介绍《办法》的适用范围?

答: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县直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请您介绍哪些属于《办法》监管的重大事项?

答:企业章程制定和修改;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企业重大投资和融资;企业上市、担保;企业重组改制;企业重大资产转让和产权转让事项;人事及薪酬管理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问:请您介绍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方式?

答:县属国有企业向县国资委报告重大事项,县国资委依照管理办将重大事项划分为决定、核准和备案事项。决定事项为须经县国资委审核后报请县政府决定的事项,核准事项为须经县国资委审核批准的事项,备案事项为须报县国资委的告知事项。

问:请您介绍下与《办法》有关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答:县国资委对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记录在案并告知,并在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酌情扣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