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投资促进局:解读《祁门县“双招双引”若干政策》
8月20日,祁门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祁门县“双招双引”若干政策》(祁政秘〔2022〕48号),下面就《祁门县“双招双引”若干政策》情况进行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四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双招双引”相关文件精神,在《祁门县促进投资政策》的基础上,参考借鉴了《黄山市“双招双引”支持政策的指导意见》等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及“双招双引”风险防范相关指引,制定本政策。
二、修订依据
1.《黄山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黄山市“双招双引”系列政策的通知》(黄双招双引〔2022〕5号)
2.《祁门县促进投资政策》(祁政秘〔2021〕49号)
三、修订过程
根据省、市“双招双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双招双引”风险防范相关指引,县“双招双引”办拟写了《祁门县“双招双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于2月24日和5月6日分别召开了2次征求意见会,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政策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祁门县“双招双引”若干政策》(送审稿)。2022年7月18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审查;7月19日通过合法性审查;8月6日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修订内容
原政策共计22条,从支持工业实体经济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招才引智”、支持奖励招商引资引荐人5方面进行了明确。此次主要是根据《黄山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黄山市“双招双引”系列政策的通知》,从项目落地支持、厂房场所支持、支持奖励招商引资引荐人、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其他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祁门县“双招双引”若干政策》修订后,共计18条。
(一)支持工业实体经济发展方面
1.调整了厂房场所支持政策。一是明确了对应年度减免租赁费用的税收标准,第一年企业缴纳税收需达到10万元/千平米,第二年、第三年企业缴纳税收需达到15万元/千平米,第四年、第五年企业缴纳税收需达到30万元/千平米。二是提高了电子产业类厂房装修补助标准,百级洁净厂房补助由原来的400元/㎡提高至1000元/㎡,千级洁净厂房补助由原来的200元/㎡提高至500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增了普通装修补助一般不超过100/㎡,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明确了厂房购买标准,入驻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年缴纳税收在10万元/千平米以上的工业项目,3年内购买厂房的按照协议签订当年综合成本价出让,3年后购买厂房的按照评估价出让。
2.提高了外资奖励标准。国外企业和个人来祁办企业,实际到位外资(外汇单为准)每1美元奖励标准由0.02元提高至0.05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新增了金融政策支持。对厂房、设备投资4000万元以上且属高新技术企业或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年限不超过贷款时点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贴息。
4.新增了物流支持政策。工业企业年度企业缴纳税收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以祁门县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为依据)的10%给予物流成本补贴,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
5.新增了企业贡献奖励。根据企业综合贡献,给予一定年限、数额的奖励。
(二)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
1.降低了服务业奖补门槛。对建设大数据中心、现代物流、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健康管理、医养结合、文化体育、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和“旅游+”等重大服务业项目的企业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达到金额,由3000万元降为2000万元。
2.修改了来祁建立电子商务公司,建设直播电商基地、网络直播经纪机构、直播电商企业政策。
(三)支持奖励招商引资引荐人方面
1.新增了县经济开发区与招商平台签订的委托协议,按协议约定执行。
(四)其他政策方面
1.新增了“其他政策”一条,加强对四大主导产业强链、延链、补链的小微实体项目的政策支持。
政策中删除了招才引智方面内容,由人才办另行梳理出台招才引智政策。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祁门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嘉敏
咨询电话:0559-452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