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208-00040 信息分类: 规划落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企业,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8-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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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与成效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04 15:40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十三五”期间,祁门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未发生重大环境信访案件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实现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居全省前列。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降低至3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7.8%,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稳居全省前列,连续五年荣获“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称号。“十三五”期间,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保持在100%,阊江(倒湖)考核断面、率水(凫峰)考核断面、秋浦河上游(车田村)考核断面的水质整体状况良好,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完成“十三五”目标。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88.64%以上。截至2020年末,全县4项主要污染物(工业源)较2016年降幅分别达:COD(化学需氧量)下降39.43%、氨氮下降86.65%、二氧化硫下降84.11%、氮氧化物下降65.4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3.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阶段任务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秸秆禁烧、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等方面制定专项攻坚实施方案。重点污染物防治方面,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燃煤锅炉管制;移动源管理方面,强化柴油货车和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整治;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加大攻坚力度,通过餐饮油烟问题整治、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砂石加工、高铁高速等各类扬尘污染治理,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深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等工作。建立大气重点项目台账,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强化阊江等重点河流水环境治理,着力抓好阊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制定《祁门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和编制《祁门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通过批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金字牌镇、历口镇、闪里镇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整体水质状况稳定达Ⅱ类水质,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工作。开展新老城区管网全面排查,完成市政雨污管网检测41.19公里。启动祁门县污水处理厂迁建。完成金东河截污干管等污水管道工程,新增雨污分流管道25公里;实施S326隧道口拓宽等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改造污水管道共3公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建设。完善水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严格落实河长制,持续加大非法采砂制砂专项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散乱污”砂石企业。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入推动土壤污染调查与防治工作。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重点监管企业(芯微电子)土壤污染防治信息调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对35个农用地详查点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持续深化污染源头综合防治,加大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力度。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建立祁门县危险废物清单。

4.阊江流域保护工作持续强化

流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阊江祁门源头水保护区、阊江祁门芦溪保留区和阊江皖赣缓冲区 “十三五”期间水质达标率为100%。加强生态流量监管,编制完成《祁门县阊江生态流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持续推进阊江流域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工程,大北水渚口段美丽河流示范段建设工程如期完工,陈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顺利完成。全面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按照省、市关于祁门县“一站一策”方案的批复完成整改,核定生态流量,并安装监测设施实施在线实时监测。切实维护长江流域支流及鄱阳湖上游水环境安全,响应长江大保护战略,落实《关于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出台《阊江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阊江流域水环境与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完成祁门县《阊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祁门县阊江河流健康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为开展阊江流域共保共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2020年,与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签订《跨流域水污染事件预防与应急联动协议》,建立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和环境保护联席会商制度。

5.农村环境整治助推乡村振兴

大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以“五清一改”为抓手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成改厕5430户,让村庄环境整治形成常态。制定《祁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乡镇一级农药集中配送网点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PPP项目建设,实现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两个全覆盖”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PPP项目,实现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区域和水域的保洁全覆盖,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日产日清。统筹推进茶产业“2111”计划,加快“三区同创”示范区创建,扎实开展茶园全域病虫害绿色防控,高标准创建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生态农产品示范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区。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完成39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13个美丽乡村市级中心村、18个美丽乡村县级中心村整治建设,完成25个200人以上自然村环境整治。

6.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

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安徽省“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涉及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放登记全覆盖,2020年在全市率先完成当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任务,完成当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任务,共计完成排污登记类企业397家、发证类企业25家,完成率100%。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组织相关企业填报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推进生态环保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后督察,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五年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51件,办结率100%。在新冠疫情期间,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协调、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认真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坚持“源头消杀、末端管理”的监管原则。重点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增加余氯特征指标,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强化联防联控,形成合力。

7.全面维护生态功能区稳定安全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均达100%,完成“十三五”任务要求。建成6吨/天的餐厨垃圾处理站一座,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实现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规范化管理。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祁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祁门生态保护红线占补平衡方案》,确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面积72155.97公顷,占祁门县总面积的32.58%。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项目,完善自然保护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能力和水平,落实古树名木的挂牌与保护修复工作。在全市率先出台县级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方案,制定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控、森林质量提升等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