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财政局:解读《祁门县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
县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7月12日出台了《祁门县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祁政办〔2022〕24号)。为做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依据和目的
2020年我县在上一轮体制的基础上启动了以“规范收入范围划分,加强基本支出保障,完善收入激励约束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此轮体制已于2021年底到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和安徽省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83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启动了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方案》出台过程
前期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乡镇、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其他县好的做法形成初稿,2022年3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专题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5月17日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由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5月18日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征求各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意见,经2022年6月28日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按规定程序审定后,最终形成本《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原则和内容
新一轮体制的设计思路,坚持 “四大原则”即:财力和事权相匹配原则、统筹兼顾原则、鼓励发展原则、规范管理原则。同时在平衡县乡两级财力分配的基础上,财力适当向乡镇倾斜,促进县乡共同发展。总体上新一轮体制在原来以“规范收入范围划分,加强基本支出保障,完善收入激励约束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乡镇绩效考核,鼓励乡镇发展实体经济,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分类分成(分担)、绩效奖补、自求平衡”的管理模式。
四、新一轮体制创新改革的主要举措
新一轮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在于六个方面:
一是对乡镇实行分类管理。针对全县18个乡镇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划分三类、分别核定超收分成比例,既体现“保高”,又充分考虑“托低”,促进乡镇发展模式个性化、财力分配均衡化。
二是合理划分县级与乡镇财政收入范围,明确县级与乡镇财力承担的支出范围,理清事权和支出责任。夯实乡镇财政主体责任,促进乡镇政府履职尽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按照“三保”要求,财力下沉,确保乡镇政府工资、运转、基本民生等基本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将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激励作用和“六稳”“六保”工作有效结合起来。
四是加大对乡镇财政收入结构的关注,力求质量优先,鼓励乡镇在完成收入基数、收入预期目标的同时提高收入质量,体现出对实体企业提质增效的激励。
五是采取分成资金与乡镇政府工作绩效挂钩的方式,所有超收分成奖励根据“财政收入预期目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优化投资环境”等指标体系工作情况,按照百分制量化结算最终绩效奖补资金额度。
六是为保证政策在一定时期的延续性,新一轮体制执行时间从2022年至2026年止。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祁门县财政局乡村财政事务管理股凌照东;政策咨询电话:0559-4512894(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