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504-0007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4-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情况说明

作者:祁门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5-04-13 15:38 信息来源:祁门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生活救助,即:解决因灾倒房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慰等。解决受灾期间紧急抢救、紧急转移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解决遭受自然灾害的农村居民自身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性生活困难。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对象。1、受灾户提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2、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村两委会通过、公示;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党委会通过、公示、录入财政惠农资金系统上报;4、县应急管理部门审批;5、财政部门审核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时限为本年度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