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204-00140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公民,企业,投资者,旅游者,外籍人,三农,妇女儿童,残疾人,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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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焦蔚解读】《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28 08:43 信息来源:祁门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一、为什么要修订《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答: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祁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06年4月24日印发实施,在指导全县应急工作中发挥了纲领性的作用。随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深入,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工作,亟需修订。一是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机构改革后,我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三是原总体预案在实践中也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体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二、《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按照什么思路修订的?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在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强化各级责任。二是坚持底线思维,针对灾害风险,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应急准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解决原总体预案实施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四是坚持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各类突发事件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五是坚持综合协同应对,明确各级地方组织指挥机构,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督促落实等方面作用。六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加强队伍、物资装备、科技和财力支持。同时,总体预案在修订后取消密级全文公开,以广泛有效指导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请介绍一下修订后《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答:《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系统、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等要求。

一是规范组织指挥体系。按照市级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对县级、乡镇(含开发区)和部门指挥体系提出要求,并注重发挥专家组的专业指导性作用。

二是规范运行机制。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机制,突出应急处置与救援的具体程序和措施,并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做好舆论引导,避免不良影响。

三是加强人、财、物、科技支持和保障。突发事件应对离不开人、财、物和现代科技等关键要素,预案明确了专兼职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队伍,对财力支持和物资储备等保障条件提出了要求,鼓励、扶持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次,开展科学研究和开放新技术新设备,建设互联互通的应急指挥平台,适应现代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四是预案管理。规定了预案的编制与审批,总体应急预案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按程序报请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牵头部门编制,按程序报请政府批准并以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部门和基层单位自行编制应急预案公布实施或按照有关法规备案;要求各类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并根据演练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修订。

五是明确了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部门法定职责,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灾害、事故、事件明确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

四、修订后《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哪些创新举措和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答:1.总体预案的定位。是我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性制度文件,是新时代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

2.组织指挥体系。县级以上政府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是本辖区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领导机关;当发生极端性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总指挥部,统一组织应对工作;专项指挥机构承担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现场指挥。在指挥权方面,规定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政府先期成立的指挥机构纳入统一领导,现场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统一指挥。

4.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将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别由市、县级政府组织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组织应对(其中,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省政府应对能力的,以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请国务院及国家相关牵头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省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可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必要时报请国家组织指导协调);二级响应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三级响应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具体响应分级在相关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5.关于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负有“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据此,明确地方各级党委领导责任,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6.关于应急管理“三大系统”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将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三大系统”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突发事件应对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全过程提供高效支撑。

7.关于风险防控。要求各级政府健全落实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机制,落实风险隐患巡查、突发事件报告等职责。

8.应急保障。明确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抢险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五、对《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疑问之处,如何进一步咨询了解?

答:如有疑问,可向祁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具体咨询,电话:0559-4513890(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