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推进县中心城区“惠民菜篮子”平价商店建设试行方案》
一、重要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价格调控政策,坚持以稳价惠民为宗旨,以政府适度扶持为引导,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以农超对接为抓手,以长效机制为重点,以规模超市尤其是连锁超市为载体,建立一定数量的平价商店,以日常低于市场均价、节假日时期低于市场均价一定幅度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产品,稳定“菜篮子”市场价格预期,引导和调控“菜篮子”市场价格平稳运行。
二、起草过程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市中心城区“惠民菜篮子”平价商店建设的试行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县科商经信局、农水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召开县中心城区“惠民菜篮子”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推进“惠民菜篮子”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自4月初上旬开始,严格按程序办理,我委经过召开会议,在政务信息网公示申报公告等程序,结合财政、科商经信、农水等部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制定《推进县中心城区“惠民菜篮子”平价商店建设试行方案》。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县中心城区设立县级“惠民菜篮子”平价门店2个,在取得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今后视情况适度调整并扩大覆盖范围,最终形成覆盖全县的平价商店网络。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以及“菜篮子”价格相对平稳时期,以低于市场零售均价销售农产品,引导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或当我县单月食品价格指数涨幅达到7%以上(或以市级启动为准)时,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导致“菜篮子”价格明显上涨时,启动价格调控机制,平价商店以低于市场零售均价15%以上销售指定的蔬菜,且价格低于1元/斤的蔬菜品种不少于2个;以低于市场零售均价5%以上销售指定的肉蛋类农产品。
四、工作程序
1.申请。申请设立平价商店,申请单位应向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如实填写《祁门县“惠民菜篮子”平价商店申报表》
2.审核。县发展改革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县科商经信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财政局赴申报单位实地调查和会议研究后确定入选单位。
3.认定。由县发展改革委对入选单位挂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经县发展改革委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认定。由县发展改革委与申请单位签订《祁门县“惠民菜篮子”平价商店建设协议书》,颁发统一标识的“祁门县惠民菜篮子门店”牌匾,向社会公布平价商店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五、惠民利民举措
“惠民菜篮子”工程是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稳定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持续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是今年20项民生实事之一。以稳价惠民为宗旨,建立“惠民菜篮子”门店,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统一启动我县“惠民菜篮子”运行。
落实平价销售要求,平价销售的蔬菜价格,要低于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均价5%以上,平价销售品种不少于20个,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鼓励门店推出“一元菜”,为稳定百姓“菜篮子”价格充分发挥作用。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祁门县发展改革委张永爱;咨询电话:45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