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204-00159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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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应急管理局:解读《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4-28 09:27 信息来源:祁门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提升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发挥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专业力量攻坚克难的作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应急预案(送审稿)》)。

一、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黄政秘〔2020〕43号)。

二、起草经过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初稿)》。2021年3月16日,《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各乡镇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意见,共收集到1个单位修改意见1条。具体意见为县市场监管局,建议在事故类应急预案中增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该意见,我们研究吸纳后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年11月24日,邀请公安、卫生健康等10个单位分管领导和重点企业专家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同时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方面进行分析,从4个环节明确了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由于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专项文本单位自身难以编制,经多次协调沟通,于2022年1月初,县委政法委同意无须另行开展专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2年1月12日,《应急预案(送审稿)》通过县市场监管局公平性竞争审查,并经法律顾问审查,出具合法性法律意见书。2022年1月13日,《应急预案(送审稿)》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1月24日通过合法性审查。4月1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祁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防控系统性风险,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为加快建设“世界红茶之都,美丽康养祁门”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具体举措

《应急预案(送审稿)》明确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系统、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等要求。

一是规范组织指挥体系。按照市级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对县级、乡镇(含开发区)和部门指挥体系提出要求,并注重发挥专家组的专业指导性作用。

二是规范运行机制。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机制,突出应急处置与救援的具体程序和措施,并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做好舆论引导,避免不良影响。

三是加强人、财、物、科技支持和保障。突发事件应对离不开人、财、物和现代科技等关键要素,预案明确了专兼职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队伍,对财力支持和物资储备等保障条件提出了要求,鼓励、扶持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次,开展科学研究和开放新技术新设备,建设互联互通的应急指挥平台,适应现代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四是预案管理。规定了预案的编制与审批,总体应急预案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按程序报请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牵头部门编制,按程序报请政府批准并以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部门和基层单位自行编制应急预案公布实施或按照有关法规备案;要求各类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并根据演练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修订。

五是明确了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部门法定职责,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灾害、事故、事件明确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

四、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祁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李明波;政策咨询电话:451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