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2021年交通行政许可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公路分中心副主任 李志庆
发布主题:祁门县2021年交通行政许可工作情况
发布单位: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祁门分中心
发布地点:祁门县税务局负一楼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7日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祁门分中心(以下简称“祁门公路分中心”)举办的2021年交通行政许可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祁门公路分中心主要负责祁门境内216.427公里国省干线公路、81座桥梁及沿线设施的日常养护、巡查、路产路权维护、涉路行为监管和涉路行政许可审查;公路应急抢险保通保畅;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管理等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交通运输部“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交通部门的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同时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提升服务水平,营造优良环境,全面适应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现对2021年度我县国省干线涉路行为管理和交通行政许可等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黄山市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公路分中心保留了交通行政许可行政辅助权限,行政处罚权划归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路分中心具体承担国省干线涉路施工、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实质性审查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非交通公路标志的现场审查、技术支持、事中事后监管等交通行政许可工作。2021年,公路分中心共完成涉路施工一般程序行政许可4起、简易程序10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实质性审查73起,非交通公路标志现场审查2起。
2022年,祁门公路分中心将以实现公路“畅安舒美”美丽公路为宗旨,为建设“世界红茶之都、美丽康养祁门”营造良好的路域行车环境。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常态化开展公路巡查,加强涉路行为监管;上门为党政机关和涉路施工企业进行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定期开展路政宣传月和信用交通宣传月等大型社会宣传活动,增强公路沿线群众护路爱路意识。
强化路产路权的日常维护和监管关系着道路的安全通行。我们希望借助媒体朋友们的积极宣传解读,全面提升全县人民的爱路护路意识,为我县国省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谢谢!
答媒体问:
一、请问哪些车辆属于超限运输车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2.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3.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上述是最常见、最简单的标准,还有十种较专业的标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网站查阅2021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二、请问哪些范围属于公路用地?
答:《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公路两侧无边沟的,应当确定自路缘石或者坡脚线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三、请问交通行政许可审批的具体涉路施工事项有哪些?
答:交通行政许可审批的具体涉路施工事项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请问办理交通行政许可审批需要走哪些程序?
答:涉路施工行为审批相对复杂,主要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一般程序适用于涉路施工行为,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要求进行(在上述问答中已具体阐述)。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有:在公路用地增设非交通公路标志、埋设自来水管、污水管等民生工程,工期较短、占用公路用地很少、并对交通安全影响极小的,只需报送简单材料,公路分中心审查无误,报市政务中心“一站式”审批。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对于地方支柱型产业,如茶叶加工厂、农业产业园(香菇、木耳、水果、蔬菜种植和栽培)等,需要设置非交通公路标志(广告牌)的,优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