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203-00133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3-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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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县委编办:解读《祁门县乡镇权责清单(2022年本)》《祁门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2022年本)》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30 08:39 信息来源:祁门县委编办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精神,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开展优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320号)和市委编办工作部署,我县开展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2021年12月29日,我县印发《祁门县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实施方案》(祁编办〔2021〕71号),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比对认领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从省指导目录中认领权责清单事项、配合事项,结合实际修改完善职责边界划分等内容。

(二)审核反馈阶段(2022年1月-2月)。县委编办牵头按照程序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报送的清单事项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形成《祁门县乡镇权责清单(初稿)》和《祁门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初稿)》,2月18日再次向各乡镇、部门征求意见。

(三)按照程序印发(2022年3月)。县委编办对反馈意见初审后,上报市委编办审核,形成《祁门县乡镇权责清单(送审稿)》和《祁门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送审稿)》,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按县政府文件签发程序,2022年3月底印发《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祁门县乡镇权责清单(2022年本)><祁门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2022年本)>的通知》(祁政〔2022〕6号)。

三、梳理编制结果

(一)乡镇权责清单修订情况。列入《祁门县乡镇权责清单(2022年本)》共31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规划2项、其他权力17项。修订后权责清单数量上与省指导目录保持一致。

(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制定情况。列入《祁门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2022年本)》涉及县级牵头部门18个共63项。与省指导目录64项相比,减少1项“内河交通及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事项。

本次“两个清单”梳理编制按职责权限应领尽领原则,对照《指导目录》,完成两个清单梳理编制。同时,以为基层减负、增强清单事项可操作性为抓手,增加清单事项涉及部门职责对应的股室和联系电话。

四、对象范围

本次“两个清单”梳理编制覆盖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驻祁有关部门、有关群团组织和县人民武装部等。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规定对外公开,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完善两个清单基础工作。做好运行流程图和监管细则修订等基础工作。三是加快建立健全“四机制”工作。围绕省委编办提出建立“两单一图四机制”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加快建立健全清单之外事项准入机制、县乡联动机制、双向考评机制、依单监管机制等,强化两个清单与乡村振兴、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衔接;加强清单事项的具体运用,把清单制度成效体现在优化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

六、名词解释

“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全省各级各类清单要素(依据、种类、名称等)统一、标准统一、上下衔接,形成以权责清单为主干、关联清单为支撑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祁门县委编办程素娟,咨询电话:451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