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202-00037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企业,公告,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2-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祁门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18 17:30 信息来源:祁门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稳企增效工作,奋力实现经济发展首季“开门红”,我委组织起草了《祁门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2年318日前反馈至祁门县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祁门县发展改革委(邮政编码∶245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祁门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894951503@qq.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祁门县发展改革委联系,联系电话:0559-4518553。

4.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首页政策咨询”版块中直接留言祁门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

 

祁门县发展改革委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

祁门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在疫情冲击下,宏观经济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三重压力加速传导,尤其我市在去年较高基数基础上要实现稳增长面临多重压力。新年伊始,杭州、合肥、芜湖、六安等市出台了助企开门红相关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稳企增效工作,奋力实现首季“开门红”,根据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特制定本政策。

、主要考虑

在政策起草过程中,我们注意重点把握四条原则:一是聚焦问题导向,聚焦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等难点痛点问题,对症施策、精准施策。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实现首季“开门红”,尤其是当前关键指标设计政策。三是注重预期引导,政策覆盖一二三产业、中小微企业,力求发挥有限的产业发展资金的政策牵引作用,有效引导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四是力求务实管用,不说原则性空话,确保可操作、能落地,力求早兑现、快见效。

、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涉及融资支持、稳岗支持、产业支持(涵盖工业、科技、商贸、文旅、服务业、建筑业)、为企服务四个方面,共10条具体政策。

一是加大企业融资支持。2022年3月31日前,在我县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政银担”等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或制造业企业因新增有效订单新增300万以上贷款,且贷款期限满1年(含1年)的,经县科商经信局、财政局确认后,由县财政给予贷款主体1年的1.5%贴息补助,并给予贷款银行1年的1%放贷补贴;对于担保费率低于1%的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县财政给予担保公司1年的1%担保费补贴。以上奖励标准贷款计算基数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2022年一季度,对县内中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初次在祁就业或新招用返乡人员(有祁门县外企业工作经历且2021年未在祁门县企业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由县财政统筹资金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是推动工业企业增产增收。2021年度产值超1000万元或2022年一季度产值超500万,2022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新增300万元奖励2万元;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每新增300万元奖励4万元;2021年一季度产值无基数的新投产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产值每新增300万元奖励4万元。对2022年6月底前首次入规企业在一次性奖励8万元基础上,另行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免申即享”。

四是推动工业企业增产投入。2021年度产值超1000万元或2022年一季度产值超500万元,2022年一季度进行电增容的工业企业,按内外部工程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在不高于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不高于上年同期企业单位工业产值能耗的前提下,对2021年度产值超1000万元或2022年一季度产值超500万元,2022年一季度用水、燃气用量同比增加的工业企业,按照实际增加用量发生费用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是加大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除按规分别享受市给予的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外,同时享受县级给予的10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免申即享"。2022年一季度技改项目投资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增投入达到200万元奖励3万元;2022年新上技改项目的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每投入200万元奖励企业2万元。

六是促进商贸企业稳销稳供。鼓励商贸企业开展展示展销等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对在库限上或达到限上标准的批发、零售企业或个体户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零售)同比增长20%以上,且同比增量位于全县前6位的,分别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限上或达到限上标准的餐饮、住宿企业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零售)同比增长20%以上,且销售额(零售)同比增量位于全县前6位的,分别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5%以上,且纳入限上统计或达到限上标准的电商企业(含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给予每户2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6月底前新增为限额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在一次性奖励5万元基础上,另行奖励2万元。

七是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组织县内文旅企业参加“黄山人免费游黄山”“安徽人游黄山优惠”“徽菜名店名厨进社区(街区)”等活动。落实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游客在市域参团旅游,鼓励游客和市民在市域景区景点、旅游民宿、旅游星级饭店、电影院、书店、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等旅游和文化娱乐场所消费。

八是支持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上、规下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6月底前新入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入省平台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且营业收入居全市前10位的仓储及物流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以上条件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额外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

九是鼓励建筑企业尽快开工复产。2022年3月底前计划开工的重点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等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2022年2月28日(含)前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节前正常水平且正常施工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以黄山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数据为准),按照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标准和内容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信用加分(不重复加分)。2022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位列全县前三位的入库企业,在年度企业评先评优中给予表彰。

加大个转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2022年6月30日前,个体工商户通过登记注册后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由县财政给予相应的奖励,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纳税额合计超过10万元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一、全力做好为企服务。2021年度涉企资金原则上3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2022年度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的,原则上2022年4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开展“新春访万企 助力解难题”活动,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定期举办政企座谈会,开设12345热线“为企服务”专席,设立“政策专员”,完善“四送一服”和驻企服务清单式、闭环化诉求收办机制,及时解决企业诉求。

 

 

附件2:

祁门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

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稳企增效工作,奋力实现首季“开门红”,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企业融资支持。2022年3月31日前,在我县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政银担”等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或制造业企业因新增有效订单新增300万以上贷款,且贷款期限满1年(含1年)的,经县科商经信局、财政局确认后,由县财政给予贷款主体1年的1.5%贴息补助,并给予贷款银行1年的1%放贷补贴;对于担保费率低于1%的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县财政给予担保公司1年的1%担保费补贴。以上奖励标准贷款计算基数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科商经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联系电话:0559-4510085、4514259) 

二、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2022年一季度,对县内中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初次在祁就业或新招用返乡人员(有祁门县外企业工作经历且2021年未在祁门县企业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由县财政统筹资金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59-4512756) 

三、推动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2021年度产值超1000万元或2022年一季度产值超500万,2022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新增300万元奖励2万元;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每新增300万元奖励4万元;2021年一季度产值无基数的新投产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产值每新增300万元奖励4万元。对2022年6月底前首次入规企业在一次性奖励8万元基础上,另行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4514259)

四、推动工业企业增产投入。对2021年度产值超1000万元或2022年一季度产值超500万元,2022年一季度进行电增容的工业企业,按内外部工程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在不高于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不高于上年同期企业单位工业产值能耗的前提下,对2021年度产值超1000万元或2022年一季度产值超500万元,2022年一季度用水、燃气用量同比增加的工业企业,按照实际增加用量发生费用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4511672)

五、加大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除按规分别享受市给予的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外,同时享受县级给予的10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免申即享"。2022年一季度技改项目投资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增投入达到200万元奖励3万元;2022年新上技改项目的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每投入200万元奖励企业2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4510922,4511672)

六、促进商贸企业稳销稳供。鼓励商贸企业开展展示展销等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对在库限上或达到限上标准的批发、零售企业或个体户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且同比增量位于全县前6位的,分别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限上或达到限上标准的餐饮、住宿企业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且销售额(零售额)同比增量位于全县前6位的,分别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5%以上,且纳入限上统计或达到限上标准的电商企业(含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给予每户2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6月底前新增为限额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在一次性奖励5万元基础上,另行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4514259)

七、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组织县内文旅企业参加“黄山人免费游黄山”“安徽人游黄山优惠”“徽菜名店名厨进社区(街区)”等活动。落实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游客在市域参团旅游,鼓励游客和市民在市域景区景点、旅游民宿、旅游星级饭店、电影院、书店、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等旅游和文化娱乐场所消费。(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电话:0559-4512326)

八、支持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上、规下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6月底前新入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入省平台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且营业收入居全市前10位的仓储及物流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以上条件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额外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559-4510572)

九、鼓励建筑企业尽快开工复产。对2022年3月底前计划开工的重点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等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2022年2月28日(含)前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节前正常水平且正常施工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以黄山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数据为准),按照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标准和内容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信用加分(不重复加分)。2022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位列全县前三位的入库企业,在年度企业评先评优中给予表彰。(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59-4512070)

十、加大个转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2022年6月30日前,个体工商户通过登记注册后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由县财政给予相应的奖励,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纳税额合计超过10万元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联系电话:0559-4513154、 4526205)